鹤山市市财政局:持续高效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升资金效益优化营商环境
2025年,市财政局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管理,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运行体系,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线上审批备案管理制度,所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均需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整录入计划,并完成线上审核,确保预算合规、项目真实、要素准确,切实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采购、未备案不采购。2025年,全市线上审批备案政府采购项目计划1,132项,政府采购计划金额59,390.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4,526.1万元,节约资金14,864.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5%。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强化定向支持作用
一是认真部署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和采购工作任务。2025年我市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金额148.5万元,超计划完成3.8%,切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统筹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025年,中型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0,901.2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金额比例为48.9%;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8,984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金额比例为42.6%,中小型企业合同授予比例达91.6%,有效支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市财政局紧盯政府采购各关键环节,在落实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工作开展、信息公开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进行风险提醒,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2025年,市财政局对10个单位共计13个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3个,并对照问题逐项整改,及时补短板、堵漏洞,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敦促采购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采购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推进采购单位建立针对采购文件合法性、公平性的双重审核机制。另外,加强政府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强化采购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采购实务操作能力,规范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工作,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