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系列方案措施强支撑 推进法治强省建设
新华网福州4月21日电(蒋巧玲)首次召开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出台省级地方性法规19项,全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万件……2021年,福建省统筹推进法治福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21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法治强省建设相关情况,并就相关文件进行解读。
据了解,今年4月1日,十一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法治强省宣传工作的方案》等文件,为大力实施全面依法治省战略擘画了蓝图。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依法治省办副主任李杰鹏介绍说,《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围绕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社会主体权利保护、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等,明确了法治社会建设重点任务。在社会治理方面提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对涉海、涉砂、涉林等重点问题以及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等重点行业持续开展综合治理,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未成年人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行为。
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林玫瑰介绍了《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她说,今年新出台的方案在目标设定、任务安排和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了深化和提升,更加体现时代特色,更加注重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方案提出,到2022年,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示范的阶段性子目标等。同时,紧扣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分解列出了82项措施任务,并逐项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
据了解,2021年,福建省积极打造法治强省,统筹推进法治福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仅首次召开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出台省级地方性法规19项、省政府规章7项,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也进一步强化。目前,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比例达80.4%,“一趟不用跑”比例达90.3%;2021年全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万件,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评价满意率达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