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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立健全“诉转案”机制 实现大数据精准监管

时间:2016-07-11 12:54:43  来源: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作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收藏

为提升12315平台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能力,四川省工商局建立“诉转案”对接机制,并把“诉转案”作为消费维权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初步形成了“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在查处中维权益”的良好格局。

为提升12315平台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能力,四川省工商局建立“诉转案”对接机制,并把“诉转案”作为消费维权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初 步形成了“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在查处中维权益”的良好格局。“诉转案”对接机制建立以来,全省已立案查处各类消费侵权案件2382件,案值 1494.26万元,罚没金额1590.22万元。

职责明确流程制度规范化

四川省工商局将“诉转案”列入12315综合平台专用模块,规范12315网上转办流程。为此,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诉转案”的 适用条件、适用范围、职责分工、流转程序、移交方式、落实部门、办结时效、案件反馈、立卷归档等事项,实现了“诉转案”对接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

巴中市工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诉转案”工作纳入市局绩效考核范围,制定量化指标。成都、泸州、自 贡、攀枝花、德阳、广安、阿坝、内江、南充、达州等地推出实施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明确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市工商局业务科室,区县工商 局、工商所和各办案单位的责任分工与协作领域。

分析挖掘数据应用常态化

“诉转案”机制建立以来,四川省消保机构通过对12315平台日常投诉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和鼓励投诉人向工商部门提供证 据,并将12315投诉举报较多的领域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提升监管效能。通过12315平台数据分析功能,对12315投诉举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挖 掘、归纳投诉举报中出现的热点问题,有效发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共性问题,结合消费维权行政指导措施,及时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有效避免了消费纠纷的升 级。通过数据分析利用,改变以往“出去找案源”的局面,牢牢把握“主动送上门”的案源信息,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贡市工商局要求受理人员具备敏锐性,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及时挖掘隐藏在投诉背后的违法案源,经消费者投诉,查处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格式合同侵 权案件。成都市工商局通过12315平台数据分析,查处了某日用品有限公司涉嫌对产品产地作虚假表示、冒用有限公司名义的违法行为。

纵横联动协作配合无缝化

四川省工商局以“诉转案”对接机制为载体,有力地整合了消费维权资源,强化了系统内部各职能部门内部横向联动和省、市、区(县)、工商所四级纵 向联动及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分析例会、案件通报等制度,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受理及时、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协同 格局。

广安、泸州、巴中、自贡等地注重消保与经检紧密联系,消保工作人员同时兼任执法人员,与经检共同办理“诉转案”案件。广安市工商局对某汽车公司 生产的歌诗图2.4L豪华导航版,约定车辆配置为原厂配置,而当事人交付的车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投诉立案查处。阿坝将消费者投诉某超市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线 索转给局稽查大队立案调查。遂宁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对消费者投诉大英县某公司的价格虚假宣传行为立案查处。

调处结合监管效能最大化

四川省工商局将“诉转案”与贯彻落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办法》探索查办新型、典型消费侵权案例取得较好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和维权形象。

案源发现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12315数据的分析利用发现案源,改变以调代罚、以调代处的工作局面,有效弥补行政调解手段的不足,及时发现违 法行为,预防消费纠纷的扩大和蔓延,防范同类侵权行为再次发生,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消费维权效能进一步提升。通过整合资源,建立起条块互助、上下互动 的执法机制,提高了案件查办能力。同时,通过对转办案件的督查督办,有力解决了拖拉、推诿、扯皮问题。维权调解成功率进一步提高。通过对重点监管领域内加 强“诉转案”,使经营者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震慑了违法经营者,有效弥补了行政调解手段的不足,减少了因经营者不配合调解或者不履行调解协 议等行为的发生。新型违法案件案源线索收集范围进一步拓宽,查处一批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故意拖延赔偿等新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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